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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讯(通讯员:粟菁)为优化采购营商环境,维护公正公平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今年以来,泸溪县财政局主动作为,持续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平竞争
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降低准入门槛。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规范采购相关费用,降低成本。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供应商收取采购文件制作费用。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平台(含电子卖场)不得指定、限制第三方服务机构。
二、优化惠企政策,扩大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加快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进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不得单方面要求分期付款,不得以内部程序为由延缓支付。提高预付款比例,采购人可在合同中约定不低于合同金额 30%的预付款,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 50%以上,供应商可以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符合采购标准项目(包括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工程)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预留40%以上的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 60%。
三、优化电子卖场,实现全流程监管。
从7月开始泸溪县财政局在全县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对2023年的政府采购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预留份额情况、历年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收取情况、合同款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聚焦问题,精准施策、对症下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推动问题彻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