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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3月26日讯(深圳商报记者 张妍)3月24日,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大鹏优质产业空间项目意向购买企业的公告,意味着大鹏新区首个优质产业空间试点项目,正式面向社区公开征集购置厂房的企业及需求。有意向的符合资格企业可从即日起至5月15日申报。
该项目位于坝光片区葵坝路,总建筑面积约221966平方米,采用“工业上楼”的创新模式,采用“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模式,并以“总成本+微利”的方式,面向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进行分割销售。
根据公告,入选企业原则上应从事与我市产业导向相符合的产业,从事生产的企业还应符合新区产业导向,并要求满足6项条件之一:一是国家、省、市“专精特新”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挂牌上市的制造业企业;三是公司有明确的上市计划且会计师、律师、券商等中介机构已确定并已进场辅导,将签订《产业用房定制协议书》当年作为报告期,拟在当年12月31日前申报IPO的拟上市制造业企业;四是实施成立三年(含)以上企业,连续三年营业收入(产值)平均超过1000万元;五是新设立企业,承诺投产后年均业务收入(产值)超过5000万元;六是经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领导小组审定的其他项目。
此次遴选将分为遴选企业库建设及评审确定入围企业名单两个阶段。最终入围企业名单由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批次公示。入围企业可根据近三年的年均产值或承诺入驻当年的产值(经营未满三年的企业按承诺值计算),再按照单位土地产出率10000元/平方米,容积率3.0测算出对应的建筑面积,即建筑面积=近三年年均产值或承诺入驻当年的产值/3333。入围企业可购买产业用房的最低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按上表测算出的建筑面积,具体面积可根据实际需求和建筑单层面积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据了解,自购房企业完成不动产登记之日起未满5年的产业空间,原则上不允许转让和转租。为了确保优质产业空间的使用效能,新区还制定了退出机制,如果企业自完成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累计未达到《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中约定的收入法增加值规模、税收规模、产值能耗等相关要求的企业,须按规定缴纳违约金后强制退出,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其购买的产业用房及配套宿舍,且一年内不得入选遴选企业库。退出后的产业用房及配套宿舍优先由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的单位回购,回购价格以购置价格为原值折旧后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