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3-06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8月3日;
①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3日9:15-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3
日9:15至2023年8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室。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计持有股份 84,306,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973%。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4 名,代表股份 25,8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的 0.0085%。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84,281,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88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
东共 4 人,
代表股份 2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
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297,6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63.9535%;反对 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6.046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总表决结果:总表决结果:同意 84,297,6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99.9890%;反对 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1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63.9535%;反对 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6.046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陈晶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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