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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7月5日,封面新闻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针对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的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于近日表示,日方在排海的正当性、净化装置的可靠性、监测方案的完善性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日方应正视各方正当合理关切,切实以科学、安全、透明的方式处置核污染水,并尽快建立一套包括日本邻国等利益攸关方参与的长期国际监测机制。
针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有关辐射监测安排,该负责人表示,日方当前的监测安排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核污染水排放前的监测有延迟,无法第一时间判断排放是否合格,由此可能导致不达标的核污染水直接排入海洋。二是核污染水混合后监测可能造成不合理稀释,日方将10罐核污染水混合后取样监测,可能造成高浓度的核污染水被低浓度的核污染水稀释成达标的核污染水。三是应有公开透明的长期国际监测,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关乎全球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应接受利益攸关方参与的公开透明的国际监测监督,而不应仅仅安排日方主导下的“摆样”式的监测。
该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2021年、2022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监测,摸清了目前相关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的本底情况。针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后的海洋辐射环境监测,生态环境部已经作出部署,如果发现异常将及时预警,切实维护我国家利益和人民健康。
对于“我国核电厂氚排放是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氚排放的6.5倍”的传闻,该负责人指出,事实上,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和世界各国核电厂正常运行液态流出物有本质区别。一是来源不同,二是放射性核素种类不同,三是处理难度不同。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来自事故后注入熔融损毁堆芯的冷却水以及渗入反应堆的地下水和雨水,包含熔融堆芯中存在的各种放射性核素,处理难度大。相比之下,核电厂正常运行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工艺排水、地面排水等,含有少量裂变核素,严格遵守国际通行标准,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处理、经严格监测达标后有组织排放,排放量远低于规定的控制值。